发表时间: 2021-02-26 18:08
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关于调整平凉中心城区限行道路的通告
为了切实做好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,减少环境污染,改善空气质量,提升城市宜居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关文件通知要求,经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研究,决定对平凉中心城区黄标车、黄牌货车、渣土车、农用车、三轮车限行区域作出调整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平凉中心城区在东西大街(解放路十字至西大街与西城路十字)、崆峒大道(盘旋路至西新桥)、柳湖路(定北路至玄鹤路)、临泾路全段实行限行管理。
黄标车、渣土车、农用车、三轮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以上道路通行,黄牌货车每日7:00至20:00禁止在以上道路通行。
二、确需在平凉中心城区限行道路或时间内通行的黄牌货车、工程运输车、城市配送车、三轮车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路线、时间行驶,坚决禁止跨区域、跨时间上路行驶。
三、20吨以上大型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备战桥(玄鹤大桥)通行。
四、在限行路段和时间内备案通行的车辆,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禁止超速、超载等违法行为,在行经中心城区重点地区、学校、重点单位、人流密集场所、居民生活区等路段时必须减速慢行,运输施工材料车、渣土车、水泥搅拌车等车辆,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冲洗轮胎,实行蓬盖措施。
五、对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、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、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突出的企业和车辆,将纳入黑名单管理,减少通行审批数量和缩短审批通行时间。
六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七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告
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
2021年2月26日